海關總署:
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,并報國務院批準,自2011年7月1日起,對汽油等33個稅目商品進口關稅稅率進行調整,具體調整情況詳見附件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部分商品進口暫定稅率調整表
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
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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